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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認為不孝的事情有三件:

一、阿意曲從,陷親於不義。

二、家貧親老,不為祿仕。

三、不娶無子,絕先祖祀。

      在這三不孝中而以不娶無子絕了後代,為最重大。所以習俗養成就是結婚後不能生子,也要收養兒女以養生送死,也就是說,父母生時可以侍奉父母,父母百年之後有人送死安葬,並且定時祭祀,如同孔子所說: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

      另外,古人為父母營葬,非常重視地理位置的選擇,認為父母葬身的地理好,可以福佑後人;相反的,父母葬身的地理位置不好,可能禍及子孫。所以晉郭璞葬經說:「葬者,乘生氣也,五氣行乎地中,發而生乎萬物;人受體於父母,骨骸得氣,遺體受蔭。」又說:「經曰:氣感而應,鬼福及人,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;木華於春,粟芽於室。蓋生者氣之聚,凝結者成骨,死而獨留,葬者反氣納骨,以蔭所生之法也。」

意思是說,人在活著的時候,五行之氣聚而形成生命,死亡之後,這五行之氣並未散去,反而凝結在骨骸之中。骨骸葬之於地中,受此地五行之氣影響,而父母之氣與子孫血脈通,所以父母得氣正,則能福佑子孫;父母得氣不正,則是禍及子孫。

這個道理,就好像西邊的銅山崩塌了,東邊的靈鐘會有感應;春天來臨,外面的草木繁茂,倉庫中的粟米也會發芽一樣,都是會互相感應的,但有一個前提是,必須是親生的父母與子女,因為血脈相通,才會互相感應;若是養父母和養子女,因為血脈不相通,是不會互相感應的。

柚子和桔子1.jpg如附圖,假如在柚子樹上接橘枝,那麼接上的橘枝將長出橘子,而不是長出柚子,柚子樹就像養父母,橘枝就像養子女,橘枝接於柚子樹就像子女繼承養父母家的香火,使養父母家後繼有人,在養父母百年之後,有人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,後代綿延不絕,避免了最大的不孝。

但是

橘枝與柚子樹究竟不能血脈相通,結成的仍然是橘子,不是柚子,已經自成一個系統了。所以養成之父母葬身的地理不論好或不好,都不會影響養子女的,因為二者血脈不通的緣故。

筆者今天剖析這個道理,只是要說明葬經中所說的:「葬者,乘生氣也。......人受體於父母,骨骸得氣,遺體受蔭。」並非鼓勵養子女對養父母不孝,畢竟養父母對養子女雖無生之恩,仍有養之恩,台灣有一句俗話說:「生的請一邊,養的恩情大如天。」身為養子女者,仍應對養父母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才符合做人的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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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芬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